7-4 經濟結構
消費是對生產品和交易品作適當運用而言。在原始社會裡,一般物品的生產或物品的交易多半是為了消費,所以我們亦可說為消費而生產或為消費而交易,現在就下列幾方面作概略的敘述。
(一)消費的方式
在論及消費方式之前,我們先將消費的對象分為三類:即對物,對神和對人。對物的消費就是為生產而消費,例如他們種植作物,要用肥料,耗費人力。又如飼養豬雞等家畜家禽,他們要用食物來餵牠們,這些都是對物的消費,也就是我們所謂為生產而作的一種消費;其次是對神的,從前南澳人有食前先祭神的習俗,用食物向空中抛去以示敬神,如打到獵物則割取一小塊獻給祖神,或喝酒之前撒一點酒以示敬神,以求祖靈係護,又如在求豐祭或其他祭祀中,每以豬耳、豬心以及小米等包成一小包以獻敬祖神,凡此等等皆為對神的消費,而南澳人的心靈上產生一種精神上的寄託與安慰;第三種對人的消費,也就是為人而消費的,在這方面的消費方式又可分為三類:
1. 個人消費
在消費的範圍來說,個人消費為最小的範圍,舉凡個人私有財物的消費皆屬這一類,例如個人的衣服、飾物、器具,乃至於食物等等之消費。
2. 家族消費
以家族為範圍來消費,如普通家人共同居住,共同消費食物,使用家俱,非個人性而屬全家族所有的財物之使用或消耗,皆為家族消費。
3. 集體消費
消費的範圍超過家族者即集體性的消費,南澳人的集體消費很平常,普通在農忙時或播種、或除草、或收割、或開墾,每當工作完畢,就集體(參加工作者)吃喝一頓。古時收割小米後就要集體慶祝,大家也吃喝一頓。又如婚喪慶喜,或有節季祭儀,南澳人皆要集體消費一番(在本書上冊社會體制與宗教生活各節中我們已有詳述)。
(二)消費的時機
消費的時機我們分二項來敘述:即日常消費和節日消費。
1. 日常消費
日常消費指南澳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消費。在食物方面:日常以農作物為主,大部份吃甘藷和米飯。蔬菜用來助食,但肉類較少食,昔由狩獵得來的獸肉、山溪捕來的魚和自己飼養的家畜家禽為肉類的消費來源,現今則在市上購買。調味品皆由平地購入、鹽、味素、醬油和花生油等亦可從村內小店購買。在衣的方面,過去是自識的麻布作衣或氈子,今日教會贈送(救濟)或自街上買入布匹自製而成。住的方面,昔日家屋自建,家俱自製,一切皆簡陋,自外購入者僅有鐵鍋,故鍋亦可作為金錢使用,今家居有用水泥建成,家俱亦多購自羅東。交通方面:昔全靠步行,今多購自行車以代步,用牛車來搬運,然負物步行者仍多。在教育方面,昔父子相傳,母女相授,社化過程極為自然,除學專技如巫術等要報酬外,餘皆可免費傳授,而今上學就要化錢,有所謂學雜費,導師金等等。在娛樂方面,昔時高興唱歌,喝酒跳舞,今在南澳村中山堂有電影,還可以到羅東去玩,所以南澳人在他們家計費中娛樂費亦佔一相當的數目。
2. 節日消費
節日消費指婚、喪、節日的盛大消費而言。結婚時:兩家人所屬gaga 之成員要殺豬喝酒,以示慶祝。遇有喪事,親友前來追悼,置菜飯以食之,在半年祭之後,gaga 的成員互相饗宴,同時還請他gaga 的成員亦來共渡佳節,殺豬殺雞喝酒,又歌又舞,不分男女老幼穿新衣,戴飾物。吃喝玩樂,是他們最嚮往的節日,如今亦有聖誕節,南漢人亦很愉快,但盛況不如豐年祭,而人們的興趣亦不濃。
上面我們所述是關於消費的方式和時機,我們只不過概略地敘述而已,下面,我們將敘述南澳村十個典型家庭的收支情形,我們從這些材料中,或可看出南澳人目前的經濟生活情形或生活水準。而就其支出部份來看消費是比較具有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