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hayuŋ pasaŋ—武塔村的一個老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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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hayuŋ pasaŋ——武塔村的一個老頭目

我名叫hayuŋ pasay,現在已經一百歲了(其實我們認為他只有七十多歲)。 我的父親名pasaŋ piho,母親名叫lawa piho,他們都是很勤勉檢樸的農人兼獵者。那時我們住在舊武塔村,青山圍繞著該村的四周,我們世世代代的祖先以及我的父母是在這種青山的懷抱中,過著農耕兼狩獵的生活,我們兄弟姊妹們便是誕生在那山村裏,在那兒長大的。我有兩個哥哥,三個姊姊,一個弟弟和兩個妹妹;可是我只見到一個姊姊saŋun,其他四位兄姊都早死了。我是排行第六,也是壽命最長的兒子。據說當我誕生前母親曾經做了一個夢,夢見有一個神對她說:“你腹中的孩子,將來一定會長命。”果然不錯,現在我活了這樣大的年紀。

小時候我沒有讀過書,因為那時候沒有學校。那時父母親都愛我,每有好吃的東西必分給我;我比較喜歡父親,因為他從來不打我;而母親則時常責罰我,所以很怕她。她打我的時候是用手打,向來不用棍子或樹枝打,也沒有罰我做繁重的事情,或者不給吃飯與不讓我睡覺。當母親打我的時候,父親見到了便對母親說:“不要打小孩”。我聽了便很高興。所以每當被母親打的時候,便躲到父親的身邊去,有時母也會來照顧,她對母親說:“不該打小孩子”。我五、六歲時,祖母死了。祖母在世時常對我說起祖父的事。所以我在夢中看見過的祖父,與祖母所說的情形一樣。我很敬愛祖母,也敬愛和祖母同樣年紀的老年人。老人們到我家來時,如家裏有可口的食物,則必拿出來給他們分享。在路上看見老人背著重東西,心裏會可憐他們,因為我那時還小,無能力幫助。在路上遇見老人迎面而來,則閃在路旁讓路。

 
 

【圖版叁捌】老頭目正在編簸
      haguŋ pasaŋ-An old headman

 

有一次我們許多小孩子一起玩,我的一個好朋友與另一個小孩打架,於是我也參加了。因為雙方都有朋友,於是分開兩群打,互相向對方丟擲石子,因此兩方面的人都有受傷流血,然而所受的傷只是輕微的。我們回家都沒有告訴父母。雖然我們打過架,但是不過幾天又和好如初,大家又在一起玩了。

小時候最好的朋友是piho batu,他的父親是本社頭目。piho batu的祖母和我的祖母是親姊妹。piho batu大我一歲,當我被別人欺侮時,他一定幫我的忙,他也比較有力氣。我們很要好,吃、睡、玩都在一起。但是到二十歲時我們分開了。因為他們全家搬到鹿皮村去,而我們全家仍住在武塔村。我們分開後心裏很是難過,有時想念時,還會淌眼淚。每當我到南澳村時,我一定要到鹿皮村去看看piho batu。他們搬下山來是受日人強迫的。piho batu自從搬到鹿皮村後,也常常來看我。後來因為他與平地人架,左腳受傷,所以不能常來看我。

有一次跟小孩打架,被人用石頭投擲,胸部與肩膀都被人打腫了,回來告訴媽媽還挨罵:“活該”。傷口讓它自然痊癒。又有一次與別人搶吃甘蔗,因此打架。小時候我愛哭,凡是沒有東西吃,或是不稱心的事,便會哭起來。要是哭不停,媽媽就要打,有時則哄我睡覺。那時我有一個要好的朋友wumo batu,我們常在一起。

 

幼年時父母對我沒有特別照顧。七、八歲左右母親和父親才特別教我要做好事。不過七、八歲時因與別家小孩打架,受過媽媽的責罵。她並且說:“打架是會做壞事,小孩應該學好,不能變壞。”這時我也開始知道了鷄和豬是怎樣的動物,每天看到人們到田裏去,有時也看到他們到山上去狩獵,一大隊的人帶了一些狗,背了槍及食物包,浩浩蕩蕩在山裏去,真是有趣,使我不知不覺中學了他們打獵的裝束,在家裏模仿打獵。然而這時候的我還是不大懂事,但是我會幫忙家裏挑水和燒飯。爸爸常對我說:“不要與別家小孩打架,以免養成壞習慣;打架則壽命不會長久,如做壞事,神要懲罰的;同時要好好記牢父母的話,這樣以後的生活才是幸福的;從小多學習父母的工作,將來長大了也能够工作。如果見到瞎子、跋子這些人,不要取笑;有人中途醉酒,最好把他扶回家去。將來長大了,從山上打獵回來,遇到外村人,不要小氣,也分一些獸肉給他。吃飯時鄰居的小孩到面前來,也分一些飯給他吃在別人的中有果樹及好的東西,一定不能偷。”母親也常常對我說這些話,我都照著做。祖母有時對我說:“兄弟姊妹應該要和睦”。母親常帶我到金岳去看舅父,在那裏有時住上一個月。我很習慣住在舅父的家中,舅父很疼我,每當我到他的家,他便殺雞,煮綠豆請我吃,給我陀螺玩,還採果子給我吃,舅父的兒子hayuŋ lawe也陪我玩,他和我差不多一樣大。

十歲與十一歲的時候,在家附近能做陷阱抓小鳥和野獸,幫忙父母親在山田裏開墾,種小米。晚上回到家裏就學編籃,編簸箕,製背籃。這時我們小孩們喜歡取竹做的樂器吹,一面吹一面跳舞,這是最快樂的事。這時我們常到溪邊去釣魚,去游泳,我的游泳術不錯。父親也常帶我去溪邊游泳。如果只是我們小孩子去游泳,父母知道了,便要貴罵;因為小孩在溪裏游泳是危險的,如果父母發現我多次與小孩到溪邊游泳,母親便要打我。那時候我常把釣到的魚取回家來,都是很小的魚,要是釣到半呎長的魚便算是大魚了。有時我便在村子附近放陷機抓田鼠。

十三、十四歲時始在田裏幫忙拔草。父母親則用鋤頭翻土,用尖鋤翻硬土,用刀除草。當父親帶我到旱田裏去,吩咐我要努力耕作。每日天一亮太陽未出來前我們便往田裏去,直到太陽下山以後才回來。開始勞作時感覺很累,偶而偷懶些,父親便要罵說:“年青時要好好學習工作,否則將來是不能活下去的!”十四歲時父親首次帶我到遠地方去打獵,在山裏住了五、六天才回來,有時住山洞有時在臨時搭造起來的茅草屋中。我們帶了小米、狗、長槍、子彈、箭和刀去打獵。最常獵到的野獸是鹿和山豬。那次是和同gaga的人去打獵。自十四歲以後開始練習各種工作,和父親到山中打獵。

到山上打獵,如果不帶狗則不談話。如果帶了狗則喊狗。因為當人去打獵時,如果亂叫野獸就會逃掉。如果有了狗則可追捕在逃的野獸。到山裏去打獵前,不准做壞事。例如不准與女人發生性關係。不然到山上時則會有壞結果,不是打不到野獸,便是當事人或同去的人會受傷。

十五歲時開始和父親第一次做正式的打獵,出發前沒有舉行儀式,按照平常一樣去聽siliek鳥的叫聲。那次也是和許多人去打獵的。一共打到兩隻鹿,打到鹿是好現象。父親這一次帶我出來打獵,主要目的是訓練我。在山裏住了三天。在山裏打獵時,如果狗死了人也受傷,則知道這次必失敗,一定要回來;這可能家中發生了奸淫的事。在山上凡是看見什麼動物都可以打。不過碰到siliek鳥則不可以打。在山上夜晚睡覺時,事先會夢見打到那一類的野獸,而夢多半是靈驗的。在山上不會做夢,但有時會夢見家裏的人在等待獸肉。

這時候我也參加開墾山田的工作,種甘薯、小米、旱稻、玉蜀黍、芋頭等。晚上回來又要劈柴。這時我主要的工作是耕田,其餘的時間則用於打獵。因為打獵是唯一賺錢的方法。鹿角、鹿皮、鹿鞭等都可以賣給平埔族。買賣的標準是用貝殼、刀、鋤頭。其中以貝殼為主要,貝殼有些人現在還有,形狀有圓形的,四方形的,價值不一樣。除了打獵以外,又可以到溪邊去捕魚或釣魚。

十六歲的時候我對於那些和自己差不多年紀的年青女孩有興趣。那時每當夜晚我們很多年青的男女在一起玩,父母也高興。在許多女孩當中,我發現一個女孩laxa pitie長得不錯,於是對她特別好感,拿她的衣服來穿,天天和她在一起。這時候別人也愛她,但是她不愛別人,只喜歡我。我常對她說:“如果別的男人來找你,你不要理他們。”以前的人談情說愛只是兩人在一起的時間比較多,兩人一起玩,一起喝酒。但是在婚前我們是不允許發生肉體關係的。否則即使是結婚也照樣是需賠償大豬的。我在這一年臉上才刺紋,這是男人與女人每人必要的裝飾。同年和同村人到蘇澳去,是去打獵的;但是我們不到城市只在山中。而平埔族就到山裏來和我們做生意。平埔族與我們素來相處很好。我們把鹿皮、鹿角、鹿鞭、木茸和藥草賣給他們,而向他們買進鹽、槍枝、子彈。而平埔族是從平地人買得這些東西,又把我們的東西轉賣給平地人。從前平埔族住在蘇澳與三星的很多。由於一向的觀念,我們認為平埔族比平地人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