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pasaŋ pinaŋ—悲觀的人

 

  二十多歲的時候,我除了在gotgot 種田打獵以外,有時也到南澳村去買東西。那時候村裡要建警察所,於是村中二十多歲的人,每家必出動一人義務幫忙,我也參加了。每天工作完畢,晚上日本人就請我們喝酒吃飯。我只能幫忙採伐木材和運送木材,至於建屋子是平地人動手。每次去採伐木材有四十人,早上去黃昏時候回來,平地人把木材鋸好後,我們便把木材背回來。

  二十八歲的時候,才和妻子sajun hayuŋ 結婚,那時候我的母親還在世。當我未婚前,曾經對許多小姐有意思,但是我都沒有向她們表示,因此女人一個個都先後出嫁了。我在婚前便認識sajun ,不過我對她不感興趣,而我的哥哥julao 很是喜歡她,因此由哥哥代我設法。有一次我的兩位哥哥julao jukan 與另外的一個堂兄三個人把sajun 拉到屋外來,就這樣把她搶回來。我的哥哥對她指著我說:「你願意嫁給他嗎?」sajun 答:「不願意。」於是julao 便去找頭目商量,一同到sajun 的家去求婚,女方答應了,所以便結婚,我是入贅到sajun 的家去的。約過了一年又回到自己的家來,把太太也帶了回來。最初她不肯到我的哥哥julao 的家和我的母親同住,經過四個月julao 一再的請她,她才回來。

 
 

  我的妻子sajun 是從金洋搬來gotgot 村住。我大她兩歲。我們結婚後生活過得很好,遇到過一次颱風,下大雨,旱田都變成沙地。結婚後我有時也到山裡去打獵,一去便住五、六天才回來。在山裡打獵的時候,常常會夢見有人拿東西給我們吃,滋味很好,則這次打獵,一定會有收穫。如果夢見與人打架爭奪,則這次去打獵必無收穫;有時夢見太太在家裡樁米、背籃子到旱田裡做工;有時也夢見小孩。打獵回來我一定抱兒子。我的岳父沒有兒子只有女兒,於是我入贅到他的家中去,岳父和岳母都待我很好,常誇獎我,對我很親切。我婚後不到一年,我們村子裡發生一件兇殺案。

 

  有一個二十多歲的年青人toli kaman ,從kəvəvu 村入贅到gotgot 村來,就是入贅到 sajun malai 的家來,和sajun 的養女kumu 結婚。toli 入贅到sajun 的家後,岳母與太太都待他不好,時常侮辱他,甚至虐待他,不給飯他吃,又用火燒他的臉,於是他氣極了,去偷了一枝槍來,把太太射死,又把sajun 兩個小女孩殺了,還把他的太太的屍體斬成幾塊,然後攜槍逃入山中,當時是在下午四時,於是全村人尾隨追入山中,雖然只剩一顆子彈,他還想舉槍射人,幸虧子彈射不出來,而兇手被wilaŋ ali 射死。日本人便警告我們不可再發生這種兇殺事件。借獵槍的人被日本人扣留,詳問他為什麼不好好收藏獵槍。如果以後再疏忽,則全家人必受嚴重處罰。

 

  我結婚兩年後有了孩子,心裡很高興,可是負擔加重,因此對於養兒女很擔憂,對工作格外努力。一心一意想養好兒子,不令他生病。我的長子叫hajuŋ。長女叫jagex,生下四個月後便死了。這時候我約三十歲,於這一年日本人又要我們搬到現住地南澳村來。

  日本人對我們說:「你們的生活現在過得不好,知識永遠不增加,交通不方便,這些都是因為你們住在山裡的緣故;要是你們想生活好,知識增加,交通方便,你們最好移到南澳村去。在那裡可使你們過著好日子,可以種水稻因此你們便可以吃到米了。要是你們搬去那裡,我們預先為你們蓋好房子,分配水田給你們耕種。」

 

  我和哥哥最先下來開墾,到甘薯成熟的時候全家才搬下來住。我們搬家連續了兩個月才搬完。我們一搬到這裡,兄弟倆便分家了,母親隨便和我們住;而我們分配到的田地不在一處,所以各做各的事。

  那一次我們全村人搬下來後,日本人殺兩條大豬,備五缸酒請我們。按照各家人口數把水田分配給我們。剛來時水田很少,後來經過我們開墾,水田才漸漸多了起來。那時候日本人指導我們種田的方法,種稻、除草、插秧、打穀都由日本人教我們。給全村人六頭水牛耕田。  

 

  搬下來南澳村五年,我的母親死了。母親死後我常常夢見她;有一次在夢中,母親對我說:「我們走吧!」可是我不肯跟她走。要是我跟她去,恐怕我就活不成了。父親剛死的時候,我夢見他坐在家裡,帶一個我不認識的小孩,我很奇怪的問:「爸爸你不是去世了嗎?為什麼又會回來?你現在住在那兒?」父答:「我就住在附近,我家很好,我們住的家和你們的不同。」

  媽媽是因為患痢疾病死的。死前她說:「我既然死了,你們要好好過活,我就很高興,我們既然搬下來了,你們兄弟間要相親相愛,有困難時,互相幫忙!」母親臨終前我在家照顧了一天。

 

  初到南澳吃得很好,不過很辛苦,一天到晚不休息,整日工作。我們初到這裡,遍地森林,石頭高低不平,經過村人的努力把石頭挖掉,填平土地,這種工作由日本人督促,全村人來工作,花了一年多的時間才把村地弄平。到這裡最初不認識平地人,接觸亦少,因此不習慣,雙方互相懼怕對方。那時我們也很少到平地人的住處蹓躂。日本人也不許我們去他們的住處,因為怕我們去招惹是非。住下來後,與他們有來往,做買賣的事多了,於是我們對他們漸漸了解,對他們有好感。

  南澳村和山裡比較,在南澳的工作和山裡不同。我們在這裡種水田,以水牛代人耕田,同時勞作時間長,在山上可以隨便,工作時間可長可短。在山裡常去打獵,到這裡後則少去打獵。在這裡吃米的機會多,山上則吃綠豆,旱田出產的作物量是以山裡的多,這是和氣候有關係,因為山地冷所以產量豐富。這裡的好處是有水稻。但是少吃蔬菜和瘦肉。來到這裡很少去打獵的原因,是因為日本人不準許,日本人管得很嚴,不許我們在家休息,不準我們亂跑,鼓勵我們到田裡去。我以為在山裡比較好,因為在山裡吃得很好,並且時常有空,休息時間多,打獵次數也多。這裡天氣熱。在用錢方面也容易。現在我的水田已被大水沖壞了,而旱田只是種甘薯和小米。

 

  babo-kaikai gotgot 兩地的風俗習慣照舊不變。地形上看,gotgot 村是在河邊上,babo-kaikai 村是在山坡上,耕種的收獲大體相同。生活方面,gotgot 村取水方便,babo-kaikai 則不方便,需走很遠的路程才能取得水。gotgot 村地方比較平坦,村落的大小兩處差不多。

  南澳村和前兩村落的不同,是因為南澳村有大平原,有水田,交通方便,人口眾多,又距海岸近,可望見海上行駛的船。又有店鋪。到遠地去不必步行,可以乘車;並且用水牛載農作物。衣服穿得比較好,小孩子知道保持清潔,有些人懂得用縫紉機製衣服。小孩們都到學校讀書,知道穿鞋子。現在的小孩幸福得多,吃穿都好,有書唸,又知道乾淨,生病有醫生醫治,生瘡也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