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takun sili—健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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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takun sili——健談者

我的父親名sili wunan,母親名i:wan kumu,我是他們的第五子。我名叫takun sili。我記得當我五、六歲的時候,時常愛出外玩。父親對我說:「不要與別的小孩打架,偷別人的東西。」我那時候比較喜歡媽媽,因為常和她在一起。父親教我不要在屋內大小便,常把我的髒衣服換掉。

小時候常常抓蝗蟲丟進水中,看它們在水中跳來跳去,很是有趣;抓到壁虎就給它吃煙草,然後看它在地上猛跳著,不久便一動不動的死了,這也是很有趣。有時許多小孩子,每一個人隨便拾起一塊木頭,放在流水中比賽看誰的木頭流得快。我那時候最喜歡的地方便是水邊,如溪水中有小石頭我就站在上面,有比較大的石塊我便在上面跳躍。還有到河邊找蚯蚓。或把樹枝編結起來,放在水中,人站在上面,跳跳蹦蹦,忽浮忽沉,像船似的。有時候在河邊發現小魚,則抓來玩,池中有小魚,我們便在池中追魚,把水弄濁了,魚不能看見,但是當魚兒跑到水淺的岸邊就會被抓了。

那時候什麼都不做,專愛打架游泳,在河邊做堤防或者挖成池塘,把蝌蚪抓來放在其中,因為白天玩得痛快,因此晚上會做夢。

八歲以後父母親帶我到旱田裏去,我在旱田裏獨自玩石子,丟石頭。也到山裏去採筍還用過竹槍吸水射人玩。也用過一種玩具,是用竹子接連綁起來的,拿在手上打圈子,可以發出呼呼的響聲來。有時候我們到平坦的地方去,小孩便在一起摔角:有時因為摔角引起打架。我們小孩們爭著抓蝗蟲,要是有人抓到了,大家就追他。抓到了青蛙,就在它的後腳上繫一長線,牽著青蛙玩。

 
 

【圖版肆拾】南澳村的一個老人
      takun sili—the talker

 

十一歲以後能够幫忙煮飯,掃地,挑水;也時常到野外去打鳥。

十五歲開始上山去學打獵。這時候玩的花樣也比以前多,例如把野生的一種像籐的植物綁在樹上打鞦韆,並且喜歡爬上樹去抓小鳥,偶而也到溪邊釣魚或是到水中游泳。如果與許多別的小孩一齊玩,就把茅草結成圓形如球狀,取竹竿把末端削尖,比賽的時候,把結成的四、五個圓球拋上空中去,我們每個小孩就用竹竿向上刺,如果刺中球的,就把他稱為神槍手。還有把葫蘆放在山坡上讓它滾下去,而等在山坡下的小孩就用尖竹竿來刺。我們也會做小型的弓,以茅草莖當箭,在山裏射鳥或是射四腳蛇。我們也到河邊抓螃蟹。

這一年我喜歡與女孩子談話。以前少年男女沒有談戀愛,暇時只是許多男女在一起聊天,而且許多男女可以睡在一起,但是不許亂來。

十六歲以後與長輩們出去打獵,常常去打獵。記得有一次我遇見一隻野豬,因為我不會使用刺槍,被野豬碰倒在五六步以外,幸虧那時候有同在場的人把野豬殺死。我才免受傷。有一次我去打獵,沒走多遠,聽到熊的叫聲,忽然有一人滑倒了,他的刺槍把走在他前面的一個人刺傷了,於是大家以為是不祥的徵兆,便回來,被刺傷的人過些時候死了,刺人者賠償死者的弟弟一件貝殼衣,價值差不多可以抵買兩條大豬。

 

有一次我與同gaga人出去打獵,我用槍射死一隻鹿,這是我首次打到野獸。由這時候起我便很喜歡上山打獵,每去一次便有五、六天住在山上。有時單獨去,有時和許多人去。我打到的野獸有熊、獐、羊、猴子、松鼠、大尾鼠、野豬、野貓、野鷄等。
過年的前一個月,每次去打獵,一定要同gaga的人去,過年以後則隨便,不同gaga的人也可以在一起打獵。不同gaga的人去打獵,在途中把煙草交換,一個人起誓:「我們現在不同gaga人去打獵,我們必能和好,同樣也可以抓到野獸。」

同gaga的人去打獵,獸肉取回來後,不能隨便吃,也不能隨便分給不同gaga的人吃。到過年的時候收藏的肉又集中在一起,均分給同gaga的人;這時候獵肉則可以隨便分給別人吃。

以前男方向女方求婚後,男方gaga的人去打獵;十天後女方不答應,就停止打獵;如果答應了,就把獵到的獸肉在結婚典禮中請女方gaga吃。東家雖然不答應,婚事可到西家去求婚,再不答應,就把收藏的獸肉取出來,同gaga的人吃。共同的肉如果有人偷吃,則去打獵同一個gaga的人會有人受傷。如果同gaga的人犯奸淫去打獵也會發生意外事。從前的人比較老實,做一點壞事必發生惡果,因此大家都安份守己。

有一次我去打獵,因為同一個gaga人中與另一個女人發生關係,女人不吐露事實;我們同gaga的人恰於此時到山裏去打獵,有大石自上滾下,我來不及避開,因此右腳被石頭壓傷,回家休養了一個多月。要是那女人不指出與她發生性關係的男人來,我也許會死,幸虧她後來說出了,我很生氣要殺死他們。但是頭目不肯,後來他們兩人賠一隻大豬給同gaga的人吃,又另外賠我一個鍋子。那時候這兩個男女都未婚,趁此機會他們就結婚了。

 

從前大部份的時間是種田,次要是打獵。打獵是為了賺錢,打到的野獸可以賣。日本人到山地後叫我們織蔴袋給他們,因此我們織很多蔴袋,這也賺了不少錢,日本人到山地的時候我也許是二十多歲。

十五歲和二十歲的期間,我做的事有種田,打獵,編織簸箕,用籐織背籃,織飯盒,織手提籃,織工具袋,織蔴袋,把鐵打成小刀,做刺鳥的槍,以蔴織魚網。編竹為筐或削竹為箭。挖木成臼和做樁,還用木做成蒸糕器,豬槽,蓋雞舍。

我一生下來便是住在金洋;小時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jumi nawei。他是我的父親妹妹的孩子。我們住在同村,常在一起玩。後來當他二十歲的時候就生瘧疾死了。他是個美男子,為人老實,不小氣,認真做事,身體胖,好吃東西,我的年歲比他大。當我們差不多十五歲的時候就常與女孩子一齊玩,女孩們的衣服我們搶來穿。有時我們也一同去打獵。但是過年的前一個月去打獵,我們不在一起,因為我們兩人是不同gaga。晚上我們兩個人在一起喝酒,在一起睡覺。他死後我覺得很難過,也感到很寂寞。

二十歲以後我們晚上常與許多少年男女在一起唱歌,跳舞、唱酒及聊天。因為以前年青人在晚上都沒有甚麼地方可以去的,而晚間男女青年集會的地方是在每家屋前的空地上。這時候我們除了上山種田打獵外,有時在家織籃子,一天可以織一個簸箕,有時也去種樹,修理屋子。以前習慣從旱田回來,一定要把甘薯或木柴背回來。在家裏也養豬和養鷄。收穫節則很熱鬧,大家一齊收小米,並且要帶武器去,因為怕敵人趁機來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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