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兒童之社化經過

 

8. 技能訓練

  兒童的技能訓練開始得很早,六、七歲就開始幫忙做些零星工作。筆者曾在路上遇見一個年約五歲的小男孩,牽了一頭牛吃草。takun ʃili 說,男孩五、六歲就可跟著父親上山看打獵。女孩子四、五歲就玩各種洗衣、織布、煮飯的遊戲,故小孩無論在家或跟著父母去旱田,都因耳濡目染,很早(四、五歲)就有學習工作的傾向。實際開始幫忙工作的年齡約十歲左右泰雅人不記年齡,只看小孩體質發展而決定行事。,較嚴格的技能訓練(training in skill)亦於此後開始。我們先看看男女小孩分工的情形:

  1. 男孩的工作(約十歲以後)
    1. 放牛吃草。
    2. 隨父親打獵,幫忙背負乾糧,小刀及獸肉等。
    3. 用小陷機捉小鳥、小動物。
    4. 採集野菜。
    5. 檢拾木柴。
    6. 由田裡背負蕃薯回家。
    7. 幫忙起火,挑水。
    8. 看顧、背負嬰兒。

  十五六歲的少年就可做粗重工作了,如種田、打獵、蓋房子、砍木柴,背負很多木柴回家,去深山取籐等。

 
  1. 女孩的工作(約十歲以後)
    1. 樁米。
    2. 喂家畜,最主要的是餵豬。
    3. 搓麻線,將麻絲掛在頸前,接長成線而繞成束。
    4. 洗衣服。
    5. 在家掃地,挑水,幫忙升火。
    6. 抱小孩,看顧屋中弟妹。
    7. 檢拾木柴,採集甘藷葉、野菜等。
    8. 由田裡背負蕃薯回家。
    9. 旱田工作,約十三、四歲以上開始做。
    10. 女孩子最重要的工作即織布,很早開始學,然而大約到十五歲以後才有能力正式織布。
 

至於大人如何教小孩工作,一位報導人答得很好,他說:「小孩自然而然就會了,不必我故意教,也許是看大人做漸漸就學會了。」但是我們發現事實上訓練仍是有技術的,即酬償(rewarding)與責罰兩種。

 
 
 

  凡是叫小孩去做什麼事,都誇獎一頓,小孩就會高高興興的去做,例如說:「如果你聽話,別人一定會對你好。」(monskialon 如果聽話(gamusa 一定suna slekun 對待(好)snaskuliak 別人。)或說:「這樣的小孩最好。」(məhahani 這樣的lakei 小孩(kamiasabalai 真好)通常叫小孩做事都以食物為酬,例如給他甘藷吃。假使大人手邊沒有東西為酬,則先答應他等會兒給他,而過後一定要守信給他,否則小孩會吵著要。但是過後母親等小孩要報酬食物時,又騙他說沒有了,或說給狗吃了之類的話來塘塞。現在的小孩,比較大點的,都以錢為酬。對待十多歲以上的小後,若吩咐他做事而不服從時,則叱責或打他,故我們知道在技能訓練時,是先以酬償後以責罰為手段的。

 

  一個男孩子最重要的訓練是狩獵,因為狩獵不但需要技巧與力氣,更須有機警的頭腦以應付各種突然的或危險的場面,故須長期訓練,以下就借用幾個報導來敘述:

  takun ʃili 說:

 

我很英勇tənŋarux(像熊一般),我年輕時很會打獵,曾殺過一隻熊,無數野豬與山鹿。從前一年四季中,一有空閑就去打獵,通常以射獵較多,而繩陷機只能捕小動物如猴子,松鼠之類。我大約六、七歲時就開始學射箭了,先用以竹做弓、茅草幹為箭的玩具,到了十多歲時,父親就做小竹弓箭給我。我們成群小孩有kəkulu 的遊戲,由一個小孩用布團做飛靶,向天空拋去,大家爭先用竹箭射。或以樹幹為靶比賽,有時也追射小動物。我們又常常在家附近玩打獵的遊戲,學著大人樣子,呼狗跟隨著,裝做打獵的遊戲。

 

大約在我十歲的時候,父親就帶我上山參觀打獵。出獵時有大批人,帶了很多狗,當時我心裡非常興奮,我幫大人背弓背箭,或幫著拿刀或扛矛。後來我又會幫忙牽狗,狗用籐條綁著,否則狗會在路上亂追動物。一路上父親教我如何使用矛或刀去刺殺。我在獵場休息地幫忙煮飯,煮小米。我們小孩有時隨著去看,跟在大人身邊,若遇見兇猛的野獸,大人就叫小孩立刻爬上樹,等待殺死野獸後再下來。以後父親每次出獵我都要求追隨,不帶我去我就哭,所以每次幾乎都去,假使路遠走得久,父親就會背我……。

 

  pixon nawei 說:

 

七、八歲的小孩就可以跟隨父親去打獵,山上有臨時搭的茅屋,小孩留在茅屋附近,大人則遠去追逐野獸,凡有獵獲則先拿來小屋放置。先告訴小孩說:你們等候在屋中,不要亂跑,若聽到犬吠就表示有大獸了,千萬不要出來,等打到一定讓你們來看。若大人走遠了,也無須恐懼,晚上一定有人回來陪你們過夜,並囑咐注意毒蛇等語。小孩可以在附近找山鼠、松鼠,到河邊找小魚,或打青蛙玩,十二、三歲的小孩則學佈陷機捉小獸。

 

  wilaŋ hayuŋ 說:

 

我初次參加打獵時,年約十二、三歲,是隨哥哥去的,因為我是幼子,當時父親已經老邁無力,眼睛也看不清了,故哥哥教我打獵,以後常隨他去學放陷阱,很快就會了,但因力氣不夠,到三十歲左右才初次單獨出獵的。團體出獵一去就好幾天,有時媽媽也跟來,幫忙燒飯,回家時幫著背負獵獲的獸肉。

 

  男孩子第一次參加打獵的實際工作,通常先請巫婆祝福。因為去打獵要冒著氣候惡劣暴風雨的影響,路上崎嶇,野獸又猛烈,故像這樣有危險性的工作,必須求神保佑,以免受傷,並祝打獵成功。

 

  女孩子最重要的技能訓練是紡織,很會織布的女人受人羨慕,很多人追求,日後織的布多又增加財富,凡是不會織布的,則被譏笑為putuʔt kəneili(不會做女人事的女人)女孩子自小的遊戲即多與做家事有關,茲舉例分敘於下;

  1. 辦家家酒pəhapui(燒)tunui(石頭);以卵石為灶,以扁石片為鍋,做燒飯遊戲。
  2. 洗衣maxok’;女孩以廢布做洗衣遊戲。
  3. 挑水xmuro(假)meibuŋ(挑水);用小葫蘆挑水玩。
  4. 搓麻nuka;以廢棄麻線掛在頸前,練習搓麻。
  5. 用腳趾框線,然後以小竹桿為隔棒,練習織布玩。

  如上述的各種遊戲,五、六歲以上就可以玩了,這是提早了技能訓練的方法。

 

  女孩正式跟母親學紡織約在十多歲才開始,jubah nokan 說她是國校畢業後才開始學的(約十三歲),而十六歲左右就開始正式會織了。在學徒時期只幫忙紡織,洗曬麻線等工作。或許也有懶惰的女孩不留意織布,也不會幫忙,但是到了十多歲時,母親只好強迫她學。正式學會織布之前,先由織腰帶habuk 開始,因為織腰帶,不需用織機,只要幾根木棍做隔棒即可,並且織錯了,損失的麻線也不多。待腰帶很會織了以後,再去織較窄的整塊布,這種窄布可以做遮陰布,然後再學織大塊布。紡織真正學會以後,家裡就添製一套新織機給少女用。

 

  無論男女,到了必須工作的年紀,他在白天就非常忙碌了,而夜晚是輕鬆遊玩的時間,但是女孩子比較更辛苦,她們織布多利用晚上的時間,經常做夜工而減少睡眠時間。在下雨天男人們就可空閑了,而女人們卻仍在利用此時趕織布。為了獲得聲望,男子只好努力打獵,而女人則拼命織布,這是社會風氣與價值觀所造成的。

  在社會中特殊的角色如頭目、巫師等,他們訓練子女一如常人,頭目的兒子很多不一定學做頭目,他們只須努力工作就表現了成績,巫婆的女兒也不一定要學做巫師,視其有無興趣而定。

  訓練兒童工作時,並常常鼓勵他們,以部落中的偉人、英雄為榜樣,以學習他們為目標,並且常告誡他們不要偷懶,只吃不愛做,就會受人譏笑。故從前男子不善打獵的則很羞恥,而女人不善織布的亦自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