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兒童之社化經過
三、難產與異常嬰兒的處理
1. 難產
從前遇到難產的時候,只有請巫婆來找原因,通常腹痛久而不生,或嬰兒手腳腳先出來都視為難產,並認為胞衣不是包著嬰兒一起出來的,就會難產。巫婆問原因,一次問不出來則再問,若實在找不出原因就只好等死了。難產不救是命不好,也有難產遇救的,這是命好。近來難產者都找醫生來救。
2. 畸形兒
日人報告說,番人以畸形或殘廢小兒為不吉而嫌棄之,故有不少小孩生下就扼死,與胞衣同埋#。但是筆者在南澳一帶所問的都說孩子是自己的,無論什麼樣都須養大,不可弄死。可能這是隱瞞的說法,因為在各村所見的大人小孩,無一為殘廢或畸形者。
3. 雙生子
不以雙生子為不吉,亦不視為怪異,同時養大,或送一個給親戚。通常因為同時養兩個,奶水不夠夠而使其一夭折,因此在同族中雖然認為是不淨的生產,但並不視為違反禁忌而作禳拔#。
4. 私生子
泰雅人認為私生子不但是該對男女的恥辱,且為違背社會禁忌,通常叫生私生子的家裡提出財物謝罪,且殺豬作祭不祥,請gaga人吃(參看〈社會組織〉節)。許多報告人都說,古時未婚女子懷孕是很大的醜事,而今雖然仍受別人譏笑,卻視之坦然,老人們都大嘆世風不古。根據日本學者的報告謂,泰雅族尤以太魯閣番在私生子出生前,讓男女結婚,假使男女有近親關係,或男已有妻不能結婚,則打胎,或出生後就埋掉,或把女的廉價連同胎兒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