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種植

三、水田耕作
 

  南澳人除傳統式的山田燒墾外,現在也行水田稻作,村人98%左右都作水田,尤其是有年輕人的家庭,調查結果最多的人家可做到一甲地,最少亦作一分地,平均每家約作三分地,部份不作的人家,多因年老,對水田工作不習慣,因此有的將水田賣給他人或租給別人耕種,而自己仍作山田,下面我們分述: (1) 田地之分配, (2) 水田耕作法, (3) 水田耕作與山田燒墾的不同。

 
 

一、田地的分配

  1932年南澳人由galaŋ kəvəvu 的頭目yawe tolas galaŋ kŋuŋu 的頭目yakun iwan 率領下,共127戶從金洋遷來南澳,當年7、8月作物收成後,每戶一人,到水田上去砍伐,砍伐後一切工作由政府負責,開墾成田,劃分好了,每塊約三厘三,三塊合一分地。按各戶人數多少而分成甲、乙、丙三種,甲種10人以上可分得田12塊,乙種6~9人,可得地9塊,丙種5人以下得地7塊,然後,每家派代表去抽田,每一竿一塊田。如分到七塊地的抽七支竿,因此每家的田地都不在一起。

 

二、水田耕作

  1932年9月南澳人得田後第一次開始習作,由警察局派員指導,起初種時,土很硬,要用手指或木頭挖洞,然後將秧插入,秧苗由政府供給,而農具亦然,犁耙四家合用一個,牛由四家合買一隻,鋤頭和十字鋤每家分一個,鐮刀自備。插秧由農事指導員林闊嘴先生來指導,第一次插秧時,先由繩子每隔七寸打一結,由每一結插一束秧苗,因此成正正方形分布,每邊(株距)約七寸。到成熟時高不過二尺,收穫量很低,一分地不到一包(120臺斤),甚至一分地只收了一背筐(約50斤)。

 

  1933年1月,他們正式自己開始插秧,但仍由林闊嘴先生指導,至今他們種田的技術已漸成熟,只是作業時的速度稍慢,今以水田操作程序敘述於下:

(一)整地

  南澳人稱水田為slak 意為髒,每年12月開始犁田,碎土,再犁,平田。

 

(二)插秧

  秧苗在插前一個月做好,整地完畢到3月中即開始插秧,插秧以男為主,但秧苗由女人來搬運。

 

(三)除草與施肥

  秧插後十五天,開始第一次除草mimo baŋai,同時砍去田邊雜草,施肥在除草之後。肥料昔為堆肥,今多用化學肥。

  除草男女皆參加,但施肥由男人來施,每期除草三次而施肥四次。

 

(四)收割

  6月中即開始割稻,男女共同工作,但女人多半限於用茅刀割稻,而由男的脫穀,開始種水田三年內他們用脫穀梯(打稻台),在其上摔脫穀粒,後來他們才開始用脫穀機,至今仍然。

 

  脫穀後用袋子裝起,晒於門前院裡,今有晒穀場之設備,晒乾後藏於穀倉內。

 

  第一期稻收穫後隨著就開始第二期的整地,其要點在使土壤疏鬆,地面平整。到7月中即開始插秧,中間仍經三次除草,四次施肥,到10月中即可收穫。

 

三、水田耕作與山田燒墾的不同

  南澳人既作山田,又作水田,二者並作,但二者之間異多於同,現在我們分項比較其異同,以明南澳群的泰雅人,其所從事農業生產之複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