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其他獲得食物的方法

三、飼養
 

  飼養是南澳人目前獲取肉類食物最大的來源,可說是家庭最重要的副業,今昔皆然。目前他們飼有食用的豬、雞、鴨、鵝、羊。耕田和拉車用的水牛,打獵和守護用的獵犬,捕鼠和玩樂用的貓,繅絲織綢的蠶,產生蜂蜜的蜂,食用的魚(已如上述)以及其他兔子烏龜等等。豬、狗、雞此三者是他們一向飼養的,其中狗是最先飼養。蠶和蜂是日據時代才開始養,牛羊鴨貓等等是他們下山後乃至近年來才開始飼養,現在我們就南澳泰雅族過去和現在所飼養的家畜家禽,和其他有益的昆蟲,分述於下:

 

1. 家畜

  包括豬、狗、牛、羊、貓、兔等項,我們將記述牠們的來源,泰雅人飼養的方法及其功用。

(1) 豬biyak

  據報導人稱豬非他們所原有,而係購自平埔族。雖然山豬和家豬皆稱biyak 但二者無關,山豬不能活的捉回家,如果活的捉回家,則家人或病或死或遭其他不幸,所以,雖捕得小山豬亦不帶回家飼養。因此可知,在他們的觀念中,山豬和家豬是不同的,而且他們的老人們堅決否認家豬是由他們祖先飼養山豬而來的。

 

  現在他們所養的豬,色黑、耳小、有人稱之為小耳種或生蕃種,是中國種之一支,所屬系統是Sus vittatus。

 
 

  養豬大部分是女人的工作,從前每家大大小小要養十幾個豬。而現在普通人家養一、二隻,最多亦不會超過五、六隻。

 

  每天分早午晚三次飼豬,但是農忙時,一家人到山田工作時,則只餵早晚二次,普通小豬是一天飼四次,而飼料也特別,以小米粥為主,為期一個月,過了一個月之後,就和大豬一樣,一天三頓,每頓以煮熟的甘薯和甘薯葉作為主食,有時加點剩飯和小米粥,而現在他們的飼料中增加了從農會配來的豆餅和輾米廠買來的米糠作為附加的食料。偶而有機會,豬也能吃到山豬骨頭,泰雅人把山豬骨頭,椿碎混在其他飼料中給豬吃。在南澳村的舊址,我們發現許多蝸牛殼的碎片,原來他們也常上山去採集蝸牛,打碎了殼把它的肉拿來餵豬,豬吃了蝸牛肉就會長得更大更重,基於這個原因,蝸牛肉就成了豬的補食,而他們為了著長得快長得大也就常常去採捕蝸牛了。

 

  從前養豬,白天放在外面的,任牠在村子裡亂跑,中午時主婦只要「buai-buai」喊幾聲,豬即回家吃食,晚上也是一樣,吃食後就關入豬圈內,到了日據時代,南澳人才把豬不分晝夜地關起來,這樣豬就不會到處放糞,亦不會去侵害作物和吃人糞。但是現在,有的豬已經解放,白天在村子裡到處亂跑,有的卻仍然關在豬欄裡,日夜不能出來,豬欄的糞便,從前他們並不加以清理,而現在則作為堆肥用。

 

  豬欄稱libu biyak, libu 是圍的意思,豬欄是男人建造的,一般採用竹子作頂架,用蛇皮木作柱,從前他們用石片蓋頂,石片由男子去採來,如今多用茅草編成草扇蓋在竹架上而成。豬欄有的建在住屋的左側約二十步處,有的建在住屋後面七、八步處,飼有母豬之家,豬欄隔成兩半,一邊屬豬母和小豬居住,另一邊屬於其他的豬居住,但不養豬母之家則沒有隔離。

 
 

  豬自出生經一,兩個月以後,長得約1尺時,就要閹割,即所謂去勢。老人們對閹割的起源不太清楚,有的認為祖先傳下來的,在平地人(漢人)未來之前即會,有的說是日據時代才有。不管如何,他們閹割的方法和平地人無多大出入,閹割沒有專門的人,普通老年人都會。閹割的手術最好是天氣較冷的2月中時,早上舉行,先準備好小刀、針、麻線、木灰、鍋煤和水等用具,二個人把要閹的豬捉住,仰天按倒,閹割者用手按住睪丸buʔgəx,用小刀割破外皮,睪丸被擠出,再用刀割去,割去之後,用針線把外面的傷口縫起來,然後把木灰、鍋煤和水混合塗在傷口上,手術就告完成,經閹過的豬他們叫galaŋ buʔgəx biyak

 

  對閹豬者一般的報酬不一,若閹割者是請來的鄰居,主人以酒或布一塊或gaxa(貝幣)一小塊作為酬勞,現在有平地人專以閹豬為業者來村裡閹豬,每閹一豬約化十五元。閹豬是屬男人的事。泰雅人知道閹割能使得豬長得更大和更快,卻不知閹割能减少豬在膀胱和睪丸方面的疾病。

 

  母豬到發情期,大約在小米除草的時候,主人則去找大公豬,在人的幫助之下,完成交配工作,南澳人稱之曰pəatuk bijak,事後,主人得以布一塊或一個貝幣,或做二天工,或將來送一個小豬給養大公豬的主人。從前養公豬並非專門事業,而現在則有人專門養大公豬作為接種用的,每接種一次,收費五十元。

 

  當母豬要生的時候,女主人不管白天黑夜都要守望著母豬,因為有的豬母會吃小豬,若是不小心,豬母吃了剛生下來的小豬,則立刻將豬母和其他小豬皆打死,若不打死,他們相信家人會死,其死時會發出豬的聲音,這或許因為南澳人多患氣喘病,豬病死時亦有如人得氣喘病而死情形,因此附會人得氣喘病而死就與豬有關,也就形成了若干種禁忌。

 

  有的人家很窮,買不起小豬,因此採用一其「借養制」。他們借一個小母豬來養,養大之能,生了小豬,養主和原主(豬的原來主人)就平分,但第一次養主要比原主多一隻或二隻,例如生了五個小豬,養主得其三,而原主分得其二,如果生了十個,則養主得六而原主得四,但在第二次生時即平均分配,如果其了十個則各得五個,要是生了七隻則各這三個,剩下一個或者賣掉,或者由養主收養,等到第三次生時若又生七個則原主得其四而養主僅得其三,有時候小母豬沒有能如願養大,不幸死了,那麼原主和養主平分其肉,原主對養主並不加以責備或要求賠償。若是公豬,則領養後待其長大,殺肉平分。但頭尾及內臟屬於收養人,這種制度他種叫做kənsiən 其意為「借給人養」,此種制度尚行於其他家禽和家畜,老人們稱古時即有此制,這種有調和或平衡財富的制度,南澳人在很早就能採用,對他們的經濟發展實具有很大的意義。

 

  豬養大了,就要殺,殺豬是男子主工作,他們把要殺的豬先用籐子縛其四足,置於臼上,令豬側臥,頭下臼旁,放一籐盒以便盛血,在祭祀時殺豬則主殺人先念詞,後吻刀發嘖吱一聲才殺,普通不必如此,只要按住之後即用刀向豬咽喉部份刺去,殺斷咽喉氣管,豬死,去其毛即可分肉。古時鐵器少,因此殺豬用竹刀,即將大竹子削成尖刀狀,今則多用鐵刀。

 

  南澳的泰雅人養豬的目的有幾種,現在我們略述於下:

  1. 祭祀用:古時常有許多節儀,需要用豬來祭祀,作為犧牲,以求祖神保護。
  2. 結婚用:古時要結婚一定要殺豬來慶祝,現在結婚也要用豬來作聘禮,女兒要出嫁亦可賣掉一隻豬以置嫁妝。
  3. 食用:自己養豬,養大後殺肉自己食用,部份出售。
  4. 出賣:這是目前的一種趨勢,大部份的村人養豬不是為了以上三種目的,而是屬於交易性的生產,豬成了「經濟家畜」,養豬的目的只是為了換取現金,他們得了現金之後就可添置傢俱和購買日用器、腳踏車、牛車以及收音機等等。